全市|?忻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事关全市幼儿园......

文章转载: 科教忻闻 山青忻州
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忻州市使用的出版类幼儿园
课程教学资源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 , 市直属幼儿园: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出版类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推荐目录的通知》(晋教基函〔2021〕36号)规定 , 市教育局在调研、对比、审核、座谈的基础上 , 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 综合考虑领域健全、科学适宜、方向正确等因素 , 形成了我市出版类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 , 现将“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 ,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请认真执行 。
一、严格按照“推荐目录”选用 。 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 , 全市幼儿园小、中、大班全部使用“推荐目录”中选定的课程资源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幼儿园为单位 , 指导各幼儿园做好选用工作 , 教师教学用书由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在推荐目录中选用; 幼儿版以班为单位配备 , 每所园原则上不超过五种 , 由幼儿园购买 。 严禁任何园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幼儿园和家长购买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 。
二、严格按照发行单位购买 。 出版类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由山西新华书店集团发行 , 严格按照“推荐目录”在新华书店购买 。
三、严禁违规售卖 。 山西新华书店在发行过程中严禁增加内容、增删册次、搭售“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资料 。
四、严格审批“入园活动”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入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 , 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 。 对于各类进入幼儿园的活动 , 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 实行备案管理 。凡未经批准的活动 , 一律禁止进入幼儿园 。 凡经审批进入幼儿园的活动 , 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全程监管 , 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 , 或存在发布、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 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
五、严禁在幼儿园进行任何商业行为 。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幼儿教材、文具、教具、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坚决杜绝各类“入园活动”夹带商业行为 。
六、严禁各类幼儿园与校外任何机构合作或变相合作进行有偿教育活动 。 严禁向校外任何机构引进课程;严禁与校外任何机构合作或变相合作向幼儿提供有偿的课程;严禁租借园舍、场地、设备给他人 , 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违规有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
七、严格动态监管制度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使用的动态监督管理 , 切实加强并健全幼儿园日常监管制度 。严格规范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使用 , 对于违规征订、违规发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请于2021年8月底前将辖区内幼儿园课程教学类资源选用情况报告市教育局(附件3) 。
联系人:赵林娥邮箱:xzsyjk@163.com
附件:1.忻州市使用的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教师教学用书推荐目录一
2.忻州市使用的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幼儿教学资源推荐目录二
3.各县(市、区)幼儿园课程教学资源选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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