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1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国产)的合理费用×更换周期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误工时间9、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12、死亡的10万元以下酌情;伤残的50000元以下酌情;其他500-1000元酌情13、交通、住宿费:凭与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的正式票据14、财产损失:按实际减少价值、修复费用或评估结论计算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三项,被计算的对象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经常出现的一类安全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时就需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救治时出现经济问题,可以申请求助基金的救济,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是怎样的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概念【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综上,要是车祸中的当事人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此时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了 。这个时候,可以根据人员的受伤程度的不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只不过需要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举证才行 。诉讼过程涉及许多专业的法律知识,小编在此建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处理此类问题先咨询专业的,必要可以找代理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