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高危妊娠


【哪些人属于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 。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 。在妊娠过程中具有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者都属于高危妊娠范畴 。
1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 。
2曾有异常孕产史,如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包括剖官产 史及中位产钳)、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 巨大儿等 。
3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 血液病(贫血)、病毒感染(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及性病、恶性肿瘤、明显的生殖器发 育异常、智力低下、明显的精神异常等 。
4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胎位异常、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 常等 。
5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6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 。       高危妊娠的孕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妊娠 。所以每位怀孕的母亲均应定期到医院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进行系统孕期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