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支持诉讼案获深圳中院受理 昔日“翡翠第一股”退市也难逃造假责任

_原题为:不能“一退了之”!东方金钰支持诉讼案获深圳中院受理 昔日“翡翠第一股”退市也难逃造假责任
摘要【东方金钰支持诉讼案获深圳中院受理 昔日“翡翠第一股”退市也难逃造假责任】投服中心依法支持3名投资者对东方金钰提起诉讼,既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压实了“首恶”的主体责任,使其不因公司退市而逃避被追责,有利于强化退市常态化机制下的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而该案的指向性意义也在于此 。(证券时报)
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赖冠能在接受证券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东方金钰是其代理的第一个退市后的证券支持诉讼的案件,其特殊性在于公司目前已经退市,但应继续承担退市前的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
股票退市不等于责任可逃
企查查APP显示,东方金钰成立于1993年,1997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当前法定代表人为赵宁,主要从事宝石及珠宝饰品的加工、批发、销售,翡翠原材料的批发销售等,曾有着A股“翡翠第一股”之称,当年也曾是徐翔炒作的概念股 。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退市金钰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虚构翡翠原石销售和采购交易,导致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应收账款合计占当年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比重的29.60%、59.70%和211.48%,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
2020年4月24日和8月7日,中国证监会官网通报了部分财务造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的案件,两次点名该公司财务造假 。2020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
2021年1月14日,*ST金钰(600086)公告宣布,因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3月10日,公司股票结束退市整理期 。3月17日,曾经的“翡翠第一股”正式谢幕,成为2021年A股退市第一股 。至此,公司股价已跌至0.16元/股,距2015年7月顶峰时(20.46元/股)跌幅逾99%,市值蒸发近300亿 。截至退市时公司股东户数仍有约5.8万户,受影响投资者人数庞大 。
采访人员查询粤政通发现,除了已经委派公益律师做代理的3名投资者以外,4月29日包括马国平、亓斌等7人诉讼东方金钰的案子也被深圳中院立案 。
根据采访人员了解,东方金钰的注册地虽然是在湖北,但是其实际经营地和年报披露的地址都在深圳,所以委派了深圳的公益律师 。而在该案件中投服中心根据符合起诉的范围、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等标准选择了3个投资者代表,2021年2月5日,投服中心支持投资者并委派公益律师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材料,经诉前联调,深圳中院于4月20日正式立案 。
期待引入示范判决机制
在新《证券法》实施后,我国的证券群体性诉讼,既可采用传统的单独诉讼或合并共同诉讼的方式,又可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方式,并可视情况转换为“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集体诉讼 。加入制和退出制的巧妙融合,无疑是立法上的重大创新 。
赖冠能告诉采访人员,由于证券群体性纠纷普遍存在“小额多数”的特征,受侵害的投资者遍布各地,囿于专业能力不足、诉讼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往往与胜诉金额不匹配等因素,投资者起诉维权的意愿较低,容易陷入“集体行动困境”,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 。
本案中,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宁知悉、授意、指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任副总经理杨媛媛、曹霞组织、直接参与虚构销售交易,是违法行为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时任副总经理尹梦葶知悉并参与违法行为,上述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