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发包方以未办理消防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未获得支持


施工|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发包方以未办理消防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未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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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9年7月18日 , 原告某田幼儿园作为发包人(甲方) , 与作为承包人(乙方)的被告某力公司签署《深圳市某某区某田育才幼儿园消防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 主要约定如下:1、甲方将某田幼儿园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安装 , 承包范围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 , 自动喷淋系统的安装调试 , 消火栓系统安装调试、新建消防水池 , 消防水泵安装调试;2、工程造价680000元(不含税);3、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 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消防工程施工内容的验收承包方式 。 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采取总价包干;4、工程质量标准:按照设计院施工图纸施工 。 在8月25日前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施工 , 每拖一天按合同的百分之十处罚);5、工期及竣工日期:消防报建验收于9月25日前完成并取得消防验收批文;6、本工程付款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支付:乙方进场开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4000元;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的60% , 支付204000元;乙方安装完成到工程总量的99%时待消防部门验收前 , 甲方支付102000元;工程竣工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 , 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文书后7天内 , 甲方除保留总价的3%的工程款作为为期一年的质保金外 , 其他工程余款149600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自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期满后 , 甲方应在10天内付清乙方本工程质保金20400元 。
2019年7月18日 , 某力公司向被告余某签发授权委托书 , 委托其全权负责某田幼儿园消防改造工程及投标相关事宜 。
2019年7月22日 , 某田幼儿园与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某东公司)签署《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约定某田幼儿园委托某东公司承担幼儿园主体消防设计 , 某田幼儿园于2019年7月19日提交原幼儿园教学楼施工图纸 , 某东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某田幼儿园提交消防施工图和施工图电子文件光盘 , 合同设计收费含税55000元 , 某田幼儿园分三次付费 , 即于合同签订日支付16500元 , 于交付正式施工图时支付33000元 , 审批完支付5500元 。
2019年8月9日 , 某力公司与某田幼儿园签署《工程签证单》 , 确认设计院主体图纸完成后 , 要对大楼按照设计院图纸进行改造 , 关于大楼新建钢楼梯、防火门、灭火器等直接由甲方安排施工购买 , 其余委托乙方施工 , 双方协商同意增加主体改造工程量 , 价格为283345.04元 , 优惠价格为283000元 。 由于工期紧张 , 乙方先安排人员施工 , 甲方在2019年8月15日前支付141500元给乙方 , 剩下工程款在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 。 同时附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施工|道华建设工程律师团:发包方以未办理消防验收拒绝支付工程款未获得支持】某田幼儿园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向余某支付了涉案工程款556000元 。
2019年11月18日 , 深圳市某某区住房和建设局向某田幼儿园作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对某田幼儿园主体及二装消防工程消防设计(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设计 , 设计文件号:ZD-20190726)审查合格 。
2020年4月9日 , 某田幼儿园向深圳市某某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2020年4月22日 , 深圳市某某区住房和建设局向某田幼儿园作出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某田幼儿园与某力公司于2020年5月17日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 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优惠包干价90000元及工程签证单造价283000元 , 结算价为280000元 , 但双方最终未能协商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