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靠“晒娃”月入15万元!文旅部发文严禁啃娃


旅游部|靠“晒娃”月入15万元!文旅部发文严禁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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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部|靠“晒娃”月入15万元!文旅部发文严禁啃娃】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家长与机构牺牲孩子身心健康,打造“儿童网红”牟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2月24日,据@央视网 消息,随着萌娃短视频爆火,一些家长的“晒娃”模式逐渐畸形化,出现了2岁孩子吃播、还穿着尿不湿的萌娃下厨房做菜等模式。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表示,靠娃就能月入15万元。

旅游部|靠“晒娃”月入15万元!文旅部发文严禁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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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据悉,近年来,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等网络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拉动了数字经济发展。
同时,在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严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治观念教育、加强网络素养教育;要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包括切实强化用户识别、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坚决阻断有害内容、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有效规范“金钱打赏”、持续优化功能设置;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包括着力规范行政审批、研究完善监管制度、切实畅通举报渠道、持续强化巡查执法、加大信用监管力度;要优化网络内容建设,包括增强正向价值引导、丰富优质内容供给;要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包括积极开展道德评议、规范网络主播管理。
各大媒体平台纷纷发声
人民日报评论:炒作“网红儿童”:“啃小”坑娃不可取
让孩子按照脚本,做出与年龄不符的动作,承受不该有的刺激,这类畸形晒娃方式,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映出部分短视频账号运营主体的急功近利。
为了牟利“啃小”,一方面会透支孩子的精力、体力,对正处于发育期的身体造成损害;另一方面则容易造成孩子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孩子的心灵成长。
央视评啃娃族:别让畸形晒娃透支了孩子的童年
家长在网上“晒娃”,无可厚非,但如果为了经济利益而推动孩子做网红,或者是过度消费孩子的行为,这就有问题了。让孩子按照脚本,做出与年龄不符的动作,承受不该有的刺激,这类畸形晒娃方式,很有可能对孩子的成长形成误导,或造成身心伤害,而作为传播平台,更应该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千万别让“晒娃”透支了孩子的童年。
你怎么看待啃娃族?
■来源综合: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人民网、央视网、三联生活周刊等
■越玥整理
来源:中国城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