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北京市文旅局:确保未成年演艺人员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参与应援( 三 )


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十一)北京演出行业协会、首都剧院联盟等演艺领域重点行业组织要建立行业职业道德委员会 , 完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演出经纪人和签约演员等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 , 积极开展对违法失德失范演员的道德评议 , 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及演员实施自律惩戒和行业抵制 。 要研究推出《北京演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 并向演出从业者发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倡议书 。
(十二)北京网络文化协会要积极贯彻落实《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 , 进一步明确为网络表演者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在艺人经纪、粉丝引导、演出内容安排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 提高经纪人员业务能力和经纪服务质量 。 要成立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 , 发布《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行业自律倡议书》 。
四、加强教育培训引导
(十三)要建立常态化、分类别培训机制 。 各区文旅局和相关行业协会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 全面加强对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轮训培训 , 其中思想政治内容培训课时不少于30% , 以案说法 , 以案释法 , 增强演出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意识 , 引导其明是非、知敬畏 , 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 构建积极向上、繁荣有序的演出生态 。
【北京市文旅局|北京市文旅局:确保未成年演艺人员完成义务教育 不得参与应援】(十四)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 发挥榜样力量 , 加大对七一勋章、两优一先获得者等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宣传力度;要规范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 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 将品德考评作为重要参考指标;要坚持崇德尚艺的用人导向 , 改进文艺表演团体(文艺院团)人员聘用管理 , 强化聘用合同、工作协议等刚性约束;要通过正面宣传引导 , 形成演出以人民为中心、演出服务人民、寓教于乐的良好环境与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