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号码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0731-88813789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号码

文章插图
类型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号码】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号码

文章插图
基本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 长沙岳麓区公证处电话号码

文章插图
设立条件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
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