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地区失业政策 烟台失业人员创业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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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生创业可以获得哪些创业补贴?对于大学生创业,地方政府总是非常扶持了,这不仅仅能够解决大学生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还能够带动更多的人就业,最重要的是还可以留住高校人才 。所以对于大学生创业,政府都会给予经济上的补贴 。这些补贴不同于创业贷款,但是却能够给创业的大学生带来很大的帮助 。烟台地区针对大学生创业提以下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大学生,将可以获得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普通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 。
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接收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且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享受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岗位开发补贴待遇 。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用经营场所的,可根据其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不超过场所租赁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 。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文件第一条是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

烟台地区失业政策 烟台失业人员创业政策扶持

文章插图
国家对失业下岗职工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综[2006]7号
一、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底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一)工商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