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意思( 三 )


(五)提供劳务确认收入时间
1.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其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第三,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安装费 。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程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3.宣传媒介的收费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5.服务费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6.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7.会员费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8.特许权费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
9.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
五、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以按次计征、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次计征的所得有: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
2.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稿酬所得;
3.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的偶然所得 。
(二)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1.财产租赁所得;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
3.工资、薪金所得 。
(三)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六、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按照新增方式和用途的不同,分别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新建的房屋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二)购置存量房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