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意思( 二 )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 。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
三、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属于价内税 。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当天 。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税法对收入的确认 。
(一)收入实现的一般性规定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二)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
(三)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实现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
(四)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上述四种形式的商品销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