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网络创业扶持项目 十堰市网络创业扶持( 二 )


此外,创业服务中心还在政府支持和企业参与下,进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目前已建成“国家汽车关键零部件信息与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商用车零部件信息与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两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为汽车零部件、信息技术、光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和等技术领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技术研发和分析测试提供相应服务 。
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等 。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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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创业,有哪些实质性的支持和帮助鼓励高校毕业生,支持企业发展,补贴奖励,金融优惠,还有其他优惠补助 。
一、鼓励规模以上网络创业企业入驻网商园,并为其做好相关的配套服务 。入园网络创业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区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企业结算平台、纳税和社保关系均在本区 。企业有健全的支付、信用、物流、认证等体系 。招用5名以上的本区户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 。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日发货量达到100单及以上的 。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互联网创业政策扶持互联网创业政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