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新主体

【国家能源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新主体】  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发布了《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表示,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主体多元、源网荷储良性互动的特征,新增了对新能源、新型储能、负荷侧并网主体等并网技术指导及管理要求 。按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将提供辅助服务主体范围由发电厂扩大到包括新型储能、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促进挖掘供需两侧的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