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处罚新规定扣除12分

1酒后驾车处罚新规定扣除12分
去年12月份,公安部正式对外公布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规的一大重点为,对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这等于说,只要酒后驾车被逮住,就要重新回炉培训,否则驾驶证将被停用 。对待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就该施以重典 。从根本上讲,酒后驾车都是一种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其后果害己害人 。在这上面,没有什么可值得商讨的余地 。如若不采取重罚措施,不仅难以约束驾驶人,也很难提高汽车社会的行车文明风尚 。今年来,各地时有发生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悲剧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虽有程度不同之分,然风起于飘萍之末,当事人不会先自己检测酒精含量再决定是否上路 。之所以会出现醉酒驾车酿成惨祸,大多就是平时自以为喝点酒没事给惯出来的 。因此,无论对待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法律都应当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步入汽车社会后,我国同样有必要尽快调整相关法规,以适应和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交通状况 。车越来越多,单纯依赖驾驶人的道德自觉,肯定不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和矛盾 。这时候,就应当加强法律的约束力,规范驾驶人的行为,进而构建和培育一个社会的汽车文明风尚 。倘若法律的惩罚力度让人不敢轻易逾越,久而久之,这完全有可能形成公民的一种自觉行为 。大概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驾驶人的侥幸心理 。或许有人会说,在这事情上采用严刑苛法,最后还不是老百姓遭殃——那些有权势的人,总是有办法躲过法律的监控器 。实际上,这是两码事 。不能说,因为可能有人违法乱纪,就连基本的法制都不要了吧?那样是因噎废食,大家都将为混乱无序的交通执法付出代价 。当然这也提醒了一点,对于那些形形色色的“权力车辆”,还有必要提高执法的力度 。对待酒后开车的政府人员,不仅要从交通法规上坚决给予查处,还应从党纪和相关法规上加以配套,有针对性地进行惩罚 。例如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就规定了,公安民警“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其他党政部门,也应制定和采取类似措施,做到“官员犯法,罪加一等” 。这对新规的顺利施行,想必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应当成为那些喜好杯中物,或经常外出应酬者的不二准则 。任何时候,喝酒都不是也不应成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如果管不住自己的杯子,那就只好让法律来管了——这是对驾驶人,也是对其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最好办法 。
2酒后驾车处罚扣分标准
摘要: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即在驾驶员的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除非是酗酒,否则,一般来说,对于酒后驾车也是没有太多的约束作用 。相比瑞典为0.02%,德国为0.03%,日本为0.05%,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显然放得有些宽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如何禁止酒后驾车,与国际接轨其实是可行的 。只有重罚,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酒后驾车的行为才能有所收敛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虽然有,但是过轻,这也是造成目前酒后驾车,并且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饮酒越多,你受到的处罚越多正是由于酒后驾车可能导致的严峻后果,各个国家都对酒后驾车执行了严格的规定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称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肃: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