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黄标车限行规定

1烟台市黄标车限行规定
对于烟台市黄标车限行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对“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从2014年5月15日起,市区化工路、红旗南路以东,幸福北路以南,港城西大街、港城东大街、海天路以北,东至海边的区域内道路(不包含边界道路,不包含环海路及烟台港区内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黄标车”通行 。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依照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将分阶段、分区域地采取“黄标车”限行措施 。初始阶段,考虑到当前大部分“黄标车”为货运车辆,采取极端的限行政策,可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保障造成影响 。“为此,我们参照省内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以当前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为基础,确定黄标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与限行的大型货运车辆限行时间一致 。今后,随着市区“黄标车”逐年淘汰步伐,将视情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地将“黄标车“限制在城市建成区之外 。”上述内容来源于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2烟台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经常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大有小,如果是发生比较轻微的事故可以进行快速处理,快速处理可以有效恢复交通的通畅,节约出行人的交通成本,那么烟台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下面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烟台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是什么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3、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据可查,同时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 。并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4、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 。5、得到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没有也可用白纸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由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 。6、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 。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方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 。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