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收费吗

1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收费吗
机动车没有牌照是没有办法正常的上路行驶的 , 不管是办理临时机动车牌照还是正式的 , 我们都是可以正常的使用的 。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丽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 为此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了这个方面的知识 , 下面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方面的问题吧 。一、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收费吗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是5元一张 。二、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 , 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 , 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 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 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 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 , 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 , 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 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 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 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 , 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 , 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 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 , 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 , 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 ,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 , 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三、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需要什么材料1、机动车合格证或进口货物凭证2、代理人申请的 , 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3、代理人办理的 , 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4、属于购买、调拨、赠与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 , 还需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 , 还需提交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7、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上就是今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机动车临时通行牌照办理方面的知识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照的办理一般都是5元一张 , 但是大家应该注意到临时通行牌照一般只有一个月的使用期限 。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疑问 , 欢迎咨询我们太平洋汽车网的专业的 。2嘉兴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