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收费吗

1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收费吗
很多人由于违反了道路行驶规定,一旦驾驶证12分被扣完,就需要重新申请恢复驾驶资格,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我相关问题,那么你知道金华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在哪办理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带大家一起详细的了解一下 。一、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受理条件(一)申请人必须不具有记满12分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二)申请人属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换证的;若已超过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的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与降低准驾车型合并办理;(三)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即未超过有效期三年)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温馨提示:申请人需到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 。二、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收费依据1.《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工本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6〕73号)附件《机动车和驾驶员牌证、检验、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第4项:驾驶证工本费10元/本 。2.《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拆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收费项目的复函》浙价费(2010)15号第二段:“鉴于全省汽车驾驶员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将由各市、县车辆管理所分别承担,为方便群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意将现行驾驶员考试费标准360元/人次拆分为驾驶员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标准80元/人次,驾驶员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标准180元/人次,驾驶员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标准100元/人次,补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重新进行的考试)80元/类,次” 。三、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法律依据国家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公安部2016-04-01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第八款(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第九款(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第一十三款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第一十四款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收费依据、受理条件、法律依据的全部内容 。其实办理起来还是很快的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意见给大家 。2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受理条件有哪些
在金华市,每年都会有人因为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公安机关注销,在注销之后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如果能够办理驾驶资格恢复,就可以在恢复后驾驶机动车 。那么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受理条件有哪些,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受理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人必须不具有记满12分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2、申请人属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未换证的;若已超过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的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与降低准驾车型合并办理;3、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即未超过有效期三年)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温馨提示:申请人需到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 。二、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的办理流程1、体检,由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医疗机构体检2、申请,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3、受理,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4、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核发证件,根据申请人科目一考试成绩,决定是否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三、金华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