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及2021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及2021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 , 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21〕97号)要求 , 现将我市教育系统当前疫情防控及2021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一)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 , 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沈晓明书记的最新指示、冯飞省长和田丽霞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 , 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 以应战的状态投入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
(二)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 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 , 以及镇政府、卫生院等部门保持沟通联系 , 如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 , 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
(三)各学校、幼儿园“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 , 继续压实主体责任 , 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
(四)各学校、幼儿园每天(含节假日)须安排1名领导带班 , 至少1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 领导和值班值守人员要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流程及本单位疫情防控基本情况 。
(五)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把校门关 , 实行“封闭式”管理 , 所有进出校园人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 , 测量体温 , 扫健康码及行程码 , 如实登记等管理规定 , 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
(六)各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岛 , 确需离岛 , 须将离岛的活动情况报学校、市教育局备案 , 经市防控指挥部批准方可离岛 。 返琼特别是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 务必遵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来琼返琼防控要求和风险防控调整动态信息 , 做好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 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向师生和学生家长及时通报当前疫情形势 , 引导师生主动遵守属地防控规定 , 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 提醒师生近期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不聚集 , 非必要不出岛、不出境 。
(七)做好12-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 希望相关学校继续采取有效措施 , 积极发动省、市外学生在属地或按防控要求返回本市进行疫苗接种 , 做到应接尽接 。
(八)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当前疫情防控执行情况进行暗访 , 对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严格、执行不到位 , 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事 , 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
二、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开学时间安排
1.中小学校 ,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8月31日报名注册 , 9月1日正式开学 。
2.职业技术学校
8月28-29日报名注册 , 8月30日正式开学 。
(二)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1.我市在海南省外的各学校、幼儿园(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 以下同)教职工 , 须在本单位规定的到岗时间提前14天返琼;中小学生须在8月14日前返琼 。
2.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 。
3.省外返琼的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 入琼前做完核酸检测 , 入琼凭48小时内(从检测结果出来时计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 。
4.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 , 暂不返校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