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1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
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办理要求申请人符合条件,并且提供的办理材料齐全以后,才可以顺利完成办理申请,那么大家知道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一式一份);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的是身份证;单位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其中,《二手车销售交易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一式一份);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一式一份);4、收回《机动车行驶证》及收回机动车号牌;5、《机动车登记证书》(一式一份);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一式一份);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含车辆相片及其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一式一份);8、转入车辆应提供本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进口机动车还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国家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目录(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相关证明(一式一份);9、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个人委托的,委托人及受托人均应本人签名,单位委托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七条第一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以上就是本次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带什么的相关知识,大家只要按照以上的文中内容进行材料的准备,那么就可以很顺利的完成转移手续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2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需要车辆的所有权人带上齐全的材料到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的,在办理这个业务的时候,本人也要满足条件,那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三、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材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一式一份);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的是身份证;单位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其中,《二手车销售交易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一式一份);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一式一份);4、收回《机动车行驶证》及收回机动车号牌;5、《机动车登记证书》(一式一份);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一式一份);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含车辆相片及其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一式一份);8、转入车辆应提供本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进口机动车还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国家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目录(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相关证明(一式一份);9、委托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个人委托的,委托人及受托人均应本人签名,单位委托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