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从哪天开始算 不是宝宝出生当天哦

产假从哪天开始算?如今随着二胎的放开 , 产假也被越来越关注 , 那么 , 产假计算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1(h2)产假从哪天开始算产假从请假的第一天开始算 。
产假一般为3个月 , 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 。
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35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90天 , 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15天 , 产后假75天 。所谓产前假15天 , 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在产后使用 。若孕妇提前生产 , 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 , 若孕期推迟生产 , 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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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2)产假工资怎么算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计算出来的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如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那么剩下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资 , 不含奖金和与其它红利补贴) 。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 , 进行对比 , 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 , 那么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 , 如果已发工资高于应该得到的生育津贴 , 也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
2、第二种方法就是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 , 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 。等到申领完毕后用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贴来冲抵借款 。同时 , 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 , 若有出现差额 , 则公司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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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2)产假有哪些福利1、工作安排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 员工在怀孕期间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工作 , 同时也不得要求其从事孕妇禁忌的劳动项目 , 不得延长劳动时间 , 必要时还需要减轻其劳动强度 。另外 , 还规定女员工妊娠达到七个月以上则不能安排其进行夜班劳动 , 同时应安排一定的工作间休息时间 。
2、产假时间 。
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 , 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 , 分别为产前15天 , 产后83天 。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 , 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 , 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 。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 。
3、哺乳假 。幼儿未满一岁时 , 女性职工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的哺乳假 , 而且女性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合并使用哺乳假 。
4、产前检查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 , 怀孕的女性职工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 而不能算作病假抑或缺勤 。
5、丈夫护理假 。丈夫的护理假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来享受 。
6、生育保险
(1)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 发放标准是根据生育当月所在单位的平均缴费工资(30天) 。
(2)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分娩的或者是七个月以上流产的 , 可享受上一年度所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25%的补助;难产的或者是多胞胎分娩的则可享受上一年度所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50%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