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杭州子女落户政策 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二 )


(四)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平台,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不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等社会信息,通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统一提供共享服务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建设,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部分业务跨省“通办”、全省“通迁”“通办” 。
(五)深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保基本、保重点,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研究制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工作路径 。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扩大应用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
(六)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 。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 。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继续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 。
落户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2.被投靠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3.投靠方需持有在杭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4.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 。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
所需材料:
1.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被投靠方在杭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6.迁移人员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落户流程:

父母投靠杭州子女落户政策 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

文章插图
【父母投靠杭州子女落户政策 投靠亲属落户政策规定】温馨提示:
申请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申请人通过“杭州落户政策”落户杭州的,应将其户籍退回原户籍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