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等43家药企失信,招采“黑名单”释放监管强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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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夏时报
集采动了一批药企的“奶酪”,行贿、断供事件此前时有发生,如今招采“黑名单”处罚力度今非昔比 。
近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河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定结果的通知》,公布了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河北省评定并告知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定结果,同时上报国家医保局 。
通知显示,本次公示的企业有43家,包括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力圣制药等,涉及品种包括注射用头孢拉定、阿昔洛韦滴眼液、甲氧氯普胺片等,上述企业均为“一般失信”,但是出现了一家药企有多个产品涉及失信的情况 。
《华夏时报》采访人员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河北并不是唯一公布失信企业名单的省份,浙江、山东、河南、甘肃、江苏等地均公布过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如此集中大规模地公布尚属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公布以来的首次 。
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药品回扣等行为造成药品价格高、患者负担重的顽疾,带量采购等政策可以说是“猛药”,但是灰色地带仍旧存在,继续落实推进监管势在必行 。
行贿者被市场限制
《华夏时报》采访人员梳理各省市通报的信用评价结果发现,实际情况中企业被评定为“失信”企业,主要是由于存在企业商业贿赂、断供集采等行为 。
今年5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因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河南新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评定为严重失信,涉案产品被终止该省挂网、投标和配送资格 。
7月1日,江苏省医保局公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根据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书(2021)苏1921刑初191号判决的相关事实,泰州大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规定,将泰州大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企业可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相关规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 。
7月11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送达《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国家医保局通报的一起医药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企业名单,省采中心对企业涉案产品进行了核实,依决定对 洛阳维健药业有限公司、河南欣之阳商贸有限公司和河南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拟评为“ 严重” 。接下来将按评级结果采取对应处置措施 。
到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的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已经推行两年,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以省为单位、以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主体,全面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业内称之为信用“黑名单” 。
《意见》指出,失信事项目录主要包含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 。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并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等处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