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托幼工作 家长担心孩子安全

求职碰壁、升学受限,甚至还影响到恋爱和结婚,这是许多乙肝携带者面临的困境 。今后,乙肝携带者将获准从事托儿所幼儿园工作 。

卫生部近日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取消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将不再被拒之门外 。对乙肝携带者来说,这是一座里程碑,彰显时代的进步 。但规定同时引起了社会不少争议 。许多幼儿家长担心:老师会不会将乙肝传染给孩子呢?有网友表示,卫生部的这一纸规定如果强制执行,或许能减少乙肝歧视,但要消除乙肝恐惧,远不是一纸规定就能做到的 。


新规发布

乙肝携带者获准从事幼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要求,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且增加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的要求 。

按照现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新规删去体检中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应调离工作”的规定,乙肝携带者今后也可从事幼托工作 。但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此外,新规还强调了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提出在正常情况下,全日制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并对儿童进餐和午睡等主要生活环节明确时间要求 。


家长担忧

“老师若有乙肝,我就转学”

消息一出,即展开热议 。很多幼儿家长禁不住担心:幼托老师会不会将乙肝传染给孩子呢?幼儿家长杨女士表示,她很难接受孩子的老师是乙肝患者,哪怕是乙肝携带者也不行 。“孩子年纪太小,抵抗力弱,免疫力差,万一哪天不小心被传染上了乙肝怎么办?这可是一辈子的事 。”

也有家长认为,幼儿园老师每天都会跟孩子亲密接触,甚至帮他们洗碗、洗毛巾等,有时还会亲吻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