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本案中李某自身存在过错,作为有妇之夫却引诱无知女孩后又将其抛弃,使王婷产生想尽办法要找到李某的心态应理解 。建议法庭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公诉人提出,鉴于王婷着手实施犯罪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李某的陈述及证人证言,王婷的辩述不能成立,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但对其辩护律师的意见部分予以采纳,最终决定对王婷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22岁“小三”怀孕被甩勒索30万分手费获刑3年】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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