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让女人懂了什么

新《婚姻法》的出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 有人欢喜有人忧 , 关键是看你怎么去解读它 。
新《婚姻法》似乎对女性特别是弱势群体没有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 让人感觉有的不近人情 , 不合常理 , 甚至让待嫁的女孩子对婚姻有一种惧怕、望而生畏的退缩之势 。
如果站在女人的立场换位思考就不难理解 , 女人们结婚之后 , 一般生孩子是必须经历的 , 有了孩子之后的照料教育也是必要的 , 这就让很多女人不得不放下工作 , 放弃事业 , 牺牲自我变成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 , 如此以来 , 养家的责任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男人们的身上 , 家里的所有都是男人挣的 , 家庭生活的所有开支都是靠男人来维持 , 时间长了 , 万一男人的心理不平衡了 , 多以没有共同语言为幌子、为借口 , 甚至在外面整出婚外情 , 夫妻缘分也就走到了尽头 。
等到离婚之时 , 真到了财产分割 , 如果房子车子的都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 女人却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 被净身出户 。难道女人在家做家务、伺候老公孩子甚至公婆就不是对家的付出、对家的一种贡献吗?男主外女主内只是夫妻的分工不同而已 , 为什么却以创造财富的多少来衡量对家的贡献呢?其实女人对家全身心的付出那是无价的 , 是多少的钱财也换不到的 。
面对新的《婚姻法》女人们深感遭遇了不公平的无奈和委屈 , 对婚姻难免会有一些顾虑 , 现实让女人更懂得了男人是靠不住的 , 以前是那句老话“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现在看来应该追加上“丈夫有也不如自己有” 。
话说回来 , 夫妻双方如果从一开始不是以感情为基础 , 当感情被财产左右掺了水分 , 当感情被打了折扣 , 被打了引号时 , 那么婚后的生活自然也就蒙上了一层阴影 , 如果夫妻双方各自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过日子 , 没有了信任可言 , 那么婚后的日子还能过好吗?在婚后的生活中 , 男人要想让女人在家相夫教子做贤妻良母之时 , 是不是夫妻还要签合同立字据呢?
女人婚后的生活谁给保障?很多人担忧新《婚姻法》助涨了那些富二代和风流成性的男人们的恶习 , 可以喜新厌旧 , 不负责任 , 反正房子、车子都是我婚前财产 , 把女人玩够了就抛弃自己又不用赔偿也不会损失什么 , “女人如衣服”是不是今后女人也可以随着季节的更迭而变化了……
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 , 另一个侧面也会让那些为了钱财 , 房子 , 车子不惜丢掉人格 , 妄想不劳而获 , 甘愿做情人、小三、二奶、三奶的女人们敲响了警钟 , 提醒这样的女人们不要再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傻事 。这在某一程度上是不是对婚外情的一种制约 , 减少了婚外情的发生呢?
新的《婚姻法》让女人明白了女人不只是生孩子的机器 , 更不是家庭不花钱的保姆 , 家务也不是女人的专利 。女人应该把自己打扮的靓丽时尚 , 走出门去 , 进入职场 , 自立自强 , 不再做依附于男人的弱女子 , 女人唯有经济的独立才有人格的独立 。曾经的那句“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看来今后做这个“伟大的女人”之前需要三思而后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