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婴儿奶粉禁标母乳化

针对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国家标准明确,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

   昨天,卫生部公布了《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其中,针对婴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国家标准明确,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
【注意!婴儿奶粉禁标母乳化】标准规定,婴儿配方食品的标签中应注明产品的类别、婴儿配方食品属性和适用年龄 。可供6月龄以上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应标明“6个月龄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此外,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