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吹哨人”!证监会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_原题为:鼓励“吹哨人”!证监会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摘要【鼓励“吹哨人”!证监会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实名举报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证监会有奖励!(中国证券报)
实名举报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证监会有奖励!
证监会4月2日消息,近日,证监会拟对提供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陆克平等人违法违规等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依证券法、《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给予奖励 。
证监会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证监会表示,拟对提供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陆克平等人违法违规,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德化恒忆陶瓷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吉林森东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鼓励“吹哨人”!证监会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其中,四环生物存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天宝食品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等违法事实;吉药控股2019年7月24日《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存在误导性陈述;德化恒忆存在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等违法事实;森东电力存在未依法披露有关人员持股情况、虚增营业收入等违法事实 。
新证券法增加有奖举报制度
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证券法增加了举报奖励制度 。
具体来看,新证券法第176条规定了有奖举报制度的相关内容 。
一是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二是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三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
此前,证监会曾于2014年6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工作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

鼓励“吹哨人”!证监会拟对5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文章插图
来源:证监会
在奖励金额方面的具体规定为: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经调查属实,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且罚没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后作出生效的有罪判决的,酌情给予奖励 。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
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2019年8月,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证监会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对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次奖励的举报人登记等具体事宜,申请人可登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举报奖励”专栏办理 。
证监会表示,真诚欢迎市场各方面特别是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确凿证据,愿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的人士举报证券期货重大违法犯罪线索 。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证监会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证监会对举报人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