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能惩罚孩子吗?

【父母能惩罚孩子吗?】现在 , 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宝贝疙瘩 。在家长心目中 , 那可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 , 顶在头上怕掉了” , 甭说惩罚了 , 就连一个手指头也不敢动 , 一个“不”字也舍不得说 。那么 , 我们现在讨论“家长可不可以惩罚孩子”这个话题是不是太不合时宜?“哄”不是万能的近些年来 , 一种称做“赏识教育”的思潮通过各种大众传媒广泛传播 , 给家长思想上造成了很大混乱 。孩子不管做了什么 , 做得怎么样 , 都要大加赞赏 , 说“你真行”、“你真棒” , 给孩子叫好 , 为孩子鼓掌 。比如说 , 一个孩子经常无故打人 , 家长不但不严厉批评 , 反而要给他鼓掌 。为什么?因为昨天打了两个人 , 今天只打了一个 , 进步了 。孩子又打了人 , 还给他鼓掌 , 为什么?因为昨天把人打得流了血 , 今天没有打伤人 , 下手不那么狠了 。这是典型的“哄”的伎俩 。什么叫赏识?所谓赏识 , 就是认识到别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给予重视或赞扬 。刚才提到的这个欺负人的孩子是典型的“屡教不改” , 本来就应该实施惩罚 , 怎么反倒为他鼓掌呢?提倡“赏识教育”的人认为 , 这样可以使他逐渐地、自然而然地改掉打人的毛病 。这完全是自欺欺人 。南北朝时期的思想家颜之推早就批评过这种现象:“恣其所欲 , 宜诫反奖 , 应呵反笑 , 至有识知 , 谓当法尔 。”这是说 , 对孩子不管不教 , 任其为所欲为 , 该批评的反而夸奖 , 该斥责的反而欣赏 , 久而久之 , 孩子就会以非为是 , 以恶为善 , 颠倒是非善恶 。不能否定批评更有人“发展”了所谓的“赏识教育” , 提出“无批评教育” 。说孩子年龄小 , 感情太脆弱 , 只能表扬、肯定、奖赏 , 不能批评 , 更不能惩罚 。有的人甚至认为“否定是孩子的杀手” , 断言“好孩子是夸出来的” 。这种说法也是偏颇的 , 没有任何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小孩子缺乏生活经验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 犯错误是难免的 。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鲜 , 想探索的奥秘很多 , 这就难免犯错 。当然 , 首先应当进行说服教育 , 但如果屡教不改 , 就必须批评 , 甚至可以惩罚 。批评或惩罚不完全是消极的教育手段 , 使用得好 , 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批评或惩罚是较为严厉的教育手段 , 会引起孩子不愉快、内疚甚至痛苦的情感 , 促使其从错误中接受教训 , 彻底改正 。正是因为孩子小 , 尚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 家长才更应当及早严加管教 。如颜之推所说:“当及婴稚 , 识人颜色 , 知人喜怒 , 便加教诲 , 使为则为 , 使止则止 。”从孩子小时候就严加管教 , 就会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和习惯 。对错误的思想、行为和习惯不批评、不制止 , 放任自流 , 势必养成恶习 。“赏识教育”和“无批评教育”在特定的时候或场合可以尝试 , 但不能时时处处滥用 , 否则不仅会害了孩子 , 也会给家长以后的教育带来许多麻烦 。惩罚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讨论惩罚孩子的问题 , 并不是要家长把惩罚当成管教孩子的“尚方宝剑” , 动不动就随便惩罚 。惩罚历来是管教孩子的一种手段 , 一般是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使用 , 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辅助手段” 。如果使用得好 , 会发生奇效 。对于学龄前的儿童来说 , 一般不会犯多大的错误 。但如果孩子太执拗、固执、任性 , 无论怎么教育都无动于衷 , 而有些行为若不立即制止 , 很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 或是会养成不良的习惯 , 再纠正起来难以奏效 。在这种情况下 , 家长就得采取惩罚的教育手段 。惩罚孩子一般是在孩子的行为习惯或道德品质出现严重错误的时候 。比如 , 小孩子学会了说脏话或骂人 , 怎么教育都不见效;好动手打人 , 欺负弱小 , 批评以至训斥都无效;撒谎、欺骗人 , 屡教不改 , 等等 。至于非行为习惯或道德品质方面 , 如在智力开发或文化学习上出现了问题 , 不要轻易使用惩罚 。因为这样做 , 很容易使孩子的智力发展和学习过程蒙上“痛苦”和“不愉快”情绪的阴影 。惩罚手段和注意事项对于学龄前的孩子 , 实施惩罚的手段一般有两种类型:一是剥夺需要 , 主要是精神、情感方面的需要 。孩子犯了错误并屡教不改 , 本来应该得到的 , 就要强行剥夺 。比如 , 该买给他的玩具不买 , 该陪他去游乐场不去 , 该上爷爷奶奶家、外公外婆家不去 , 在指定地点反省等 。家长长时间不理会孩子 , 也是一种惩罚方式 。二是自然后果的惩罚 。孩子犯了错误 , 不是由家长剥夺他的需要 , 而是由他自己承受后果 , 也就是“自作自受” 。比如 , 总是欺负别人 , 小朋友们都不搭理他了 , 这就是遭到了“自然后果”的惩罚 。对孩子实施惩罚 , 要特别谨慎小心 。一是不可滥用 , 不到万不得已时 , 一般不用 。二是公正合理 , 恰如其分 , 要根据孩子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性质以及态度确定惩罚的方式 , 最好让其心悦诚服地接受 。“罚不当罪” , 过轻 , 起不到积极作用;过重 , 会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 或引起逆反心理 。三是惩罚要看孩子的个性特征、性别特征 , 要让孩子在心理上承受得了 , 避免产生副作用 。经常有家长问 , 孩子可不可打?一般情况下不要打 。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未尝不可 。比如 , 两三岁的孩子 , 不知道深浅、利害、安危 , 看到新奇的东西如电器插座等就想摸一摸 , 动一动 , 玩一玩 。对这种危险行为 , 怎么进行管教呢?给他讲道理 , 说:“这个东西不能摸 , 一摸就电死了 。”什么叫“死”?孩子可能会天真地问:“死好玩吗?”对不懂事的孩子来说 , 那无疑是“对牛弹琴” 。他根本不可能懂 。说不管他 , 放任自流 , 任其为所欲为 , 让他体验一下“自然后果”的惩罚 , 那行吗?管教那么小的孩子 , 唯一行之有效的管教方法 , 就是在他要伸手摸电器插座的时候 , 声色俱厉地训斥 。如果还是不听话 , 就要狠狠地打他的手 , 甚至要把他给打哭了 , 重重地给他以刺激 。这样打一两次 , 就会在孩子的头脑中形成“摸那东西——手疼痛”这样的条件反射 , 以后再也不会伸手去摸 。像这种“狠狠地打” , 也不能说是“体罚” , 而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有效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