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越秀区公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时报讯(采访人员 张玉琴)日前 , 越秀区教育局公布了《2022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 明确招生对象、招生方式、招生流程及招生方法等 。 根据《工作方案》 , 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将于4月16日至4月18日现场报名;区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将于5月9日8:30至5月11日17:30进行报名 , 逾期不再受理 。
面向社会电脑摇号的比例为90%
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共有20所 , 今年的招生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具有越秀区户籍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 。
根据《工作方案》 ,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 面向社会电脑摇号的比例为90% , 其中 , 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 , 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摇号进行分配 。 如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小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90%的 , 全部录取 , 不足90%的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 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90% , 且小于或等于100%的 , 全部录取 , 不需进行电脑摇号;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100%的 , 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 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 幼儿园小班招生学位数 ,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 。
3种情况可报名区属小区配套幼儿园
根据《工作方案》 , 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报名条件必须是具有越秀区对应小区住址户籍(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小区房产同住同户)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 且适龄幼儿居住的房屋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即所占房产份额为100%);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 , 但该房产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房产;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产 , 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房产 。
【小区|越秀区公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安排 , 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于4月16日至4月18日现场报名 。 报名时间为8:30至12:00 , 14:00至17:30 ,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人)带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到现场资格审核(幼儿无需到场) ,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 如监护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提供手写签名的委托书 , 受委托人需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 4月19日幼儿园在面向社会的园公示栏、园网站公布受理报名名单 。 如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 4月25日前 , 由幼儿园通知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园签名确认是否同意入读该园 , 一经确认同意即表示放弃参加区教育部门办的其他幼儿园的电脑摇号 , 逾期不签名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入读该园;如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 4月25日前 , 由幼儿园通知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园签名确认是否参加幼儿园小区业主适龄幼儿的电脑摇号 , 逾期不签名确认的视为不参加该园小区业主适龄幼儿的电脑摇号 。
非小区配套幼儿园5月9日开始报名
根据《工作方案》 , 区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 将于4月29日由各幼儿园对外公布幼儿园招生简章 , 并于5月9日8:30至5月11日17:30在“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yeybm.gzyxedu.net)报名 , 逾期不再受理 。 报名完成后 , 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 , 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 , 与电脑摇号录取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