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医院|北京晚报评论:防疫不能以生命代价来堵漏

西安“孕妇流产”事件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不是拒绝患者的借口
1月6日下午,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孕妇在高新医院门口等待2小时后流产”事件的查处结果。西安卫健委主任鞠躬道歉。
据报道,今年元旦,西安一名孕妇因腹痛于晚上8点多被110送到西安高新医院。由于核酸检测结果超48小时,且新的检测结果还未公布,导致无法入院,在门口等待2小时后,孕妇大出血,8个月的胎儿流产。这一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通报,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调查,该起事件属责任事故。西安市已经要求高新医院向患者表达诚挚的道歉,补偿损失,并向社会公开道歉。目前,高新医院总经理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西安市纪委对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相关部门就此事的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及时通报,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关切。本轮西安疫情的严重程度,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当思想上的准备不足遭遇急剧恶化的疫情形势,迅速出台的防疫规定必然会导致短期内各方的不适应。在疫情防控已成头等大事的当下,如何平稳有序地接收其他患者,尤其是像孕妇这些特殊就医群体,西安高新医院显然应对失措。在机械执行防控政策的背后,既暴露了日常管理的短板,更暴露出在救死扶伤理念上的巨大偏差。
疫情防控为了谁,动态清零的防控政策又为了什么?答案再简单不过,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尽一切努力捍卫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医疗资源紧张、防控措施从严,患者都能理解。但毕竟还有一些急难险重的疾病,不去医院不行,耽误时间也不行。生命面前,新冠肺炎并不比其他疾病有优先治疗权。疫情防控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更从来也不应该是拒绝急重患者的理由,否则就违背了医院医生救死扶伤的天职,也违背了疫情防控的初衷。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高新医院顶着中国第一家社会办医三级甲等医院的光环,2011年经营性质由非营利性变更为营利性。联系到疫情期间其他地方一些民营医院的表现,卫生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举一反三,加大管理力度,决不允许民营医院不为民、营利性高于生命的问题出现。
局部疫情期间如何接诊急重症患者,各地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相当成熟的做法,陕西省及西安市也有相应预案。但在具体执行中,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惨痛的事实不仅孕妇无法接受,公众也难以理解。既然是责任事故,就该把责任查清,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希望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能调整价值观,回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正确轨道上。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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