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孕妇流产事件系责任事故 西安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据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调查,认定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发生的孕产妇流产事件是一起责任事故,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1月4日,陕西西安一名产妇家属发帖称,1月1日,产妇肚子疼打不通120,随后打110将其送往医院。晚上8点多到达西安高新医院,但因核酸检测超时被拒绝入院,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在医院门口等待期间,产妇大出血,8个月的婴儿流产。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积极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董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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