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鼓励创新创业 政府扶持企业创新创业( 三 )


拓展资料:支持示范区内的企业、产业技术联盟按照规定申报国家或者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或者资金项目,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市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过程中,应当听取示范区内的企业、产业技术联盟的意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国家对创新创业的政策?.国家鼓励创业的政策有:创业培训政策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 。2.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创业场地政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大学生在创业时将家庭住所、租赁房和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3.县建立的创业一条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 。创业贷款政策创业的支持政策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额度一般为5-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创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后,可按人均5万元计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 。4.一年期还本付息后,政府给予全额贴息 。贷款提供的要件创业贷款申请人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咨询、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贷款的审批程序(1)借款人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2)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中心推荐;(3)街道(乡镇)社保中心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局;(4)县就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5)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县就业局;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5.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创业贷款 。创业税费减免政策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6.对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年48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有哪些政府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有: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
(二)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
(三)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
(四)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的政策规定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