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创业贴息政策 东营创业扶持金( 二 )


对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补发生活费,直至其上岗为止 。
对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上岗的,由原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其上岗 。不愿在原接收单位上岗的,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也可以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 。
对安置后待岗或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 。安置在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
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1年之前退役的,按2001年的标准发放;2001年之后退役的,按退役当年标准发放 。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将通过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保障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效益好的民营企业优先聘用退役士兵 。
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士兵,我市将纳入保障范围 。对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将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优先解决其住房困难 。
对有就业能力的退役士兵,积极扶持其就业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退役士兵,可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退役士兵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提供3年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 。我市将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并延长公益性岗位政府补贴时限 。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关心退役士兵身体健康和精神抚慰,每年组织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且下岗的退役士兵免费体检,开展走访慰问等 。

关于东营市创业贴息政策 东营创业扶持金

文章插图
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七类创业人员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时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 。
上述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应自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 。
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应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东营创业补贴有社保能领么下面是领取要求,你可以对照看下 。
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可以领取补贴项目:
一次性创业补贴、房屋租赁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个体工商户升级为法人企业省级补贴 。
申领范围和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下列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成功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除外):
1.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2.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东营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3.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祖籍所在地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市农村劳动者;
4.自2012年1月1日起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自助创业人员 。
(二)房屋租赁补贴
下列人员在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可申领房屋租赁补贴(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