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创新创业方式有哪些 师范生创业扶持政策( 五 )


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根据济南市鼓励毕业生创办经济实体或自谋职业的新规定,当事人不仅创业时一路绿灯,而且两年内一旦落实就业单位,还能照办手续 。
据悉,创办属高新技术领域的经济实体的毕业生,可向济南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经确认后,优先办理《营业执照》,简化审批手续,按规定享受有关工商管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两年之内档案管理费减半收取 。对不愿继续经营并在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
市外就业不必迁户口
从今年起,毕业生到西部支援经济建设或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到市外就业,可不迁户口档案 。
根据济南市鼓励毕业生到我国西部支援经济建设和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到市外就业的鼓励政策,对积极参加我国西部经济建设和到市外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需要,户口、人事关系可迁至工作地区,也可不转,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两年 。
到非国有单位无忧
到非国有单位就业,应届毕业生最担心的往往是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会保险问题如何解决,省城今年的就业政策对此做了具体规定 。
据悉,对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管理人事档案、代办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手续 。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授权办理到市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手续 。
继续教育可保留派遣资格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般没有派遣资格,但一个今年毕业的大专生如果考取了此类学校的专升本班,他的派遣资格便可延续到本科毕业 。
根据今年济南市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对到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继续上学深造且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只须到济南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毕业派遣资格便可予以保留 。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办理 。
三类毕业生可特殊安排
优先安排山东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就业 。对通过双向选择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采取指令性计划安排就业,有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必须妥善安置,不得拒绝接收 。
对济南市特困家庭的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和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确认后,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帮助安置就业 。
对高职毕业生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办理 。
研究生本科生敞口引进严控专科以下学历进济
鼓励用人单位接收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 。对来济南的研究生,继续实行“四不限”的接收政策 。外地生源本科生可以先留济后就业,同时提高低学历人员进济“门槛”,严格控制非济南生源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进济就业 。
毕业研究生在历城区(建成区以外部分)、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以下简称2区1市3县)范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和落户手续,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档案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户口落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