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资金扶持申请书 创业资金扶持申请(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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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政府创业扶持资金第一步,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第五步,通过初评的项目,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决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第七步,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项目验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大学生创业资金怎么申请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
一、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
二、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
三、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
四、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
五、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 。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
六、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
【扩展资料】
一、申请条件:
1.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
二、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
三、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
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一、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 。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 。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 。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