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王宝强告网友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获赔8万元


王宝强|王宝强告网友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获赔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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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王宝强告网友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获赔8万元】王宝强获赔八万元
10月10日 ,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 , 王宝强告网友名誉侵权案胜诉 , 获赔8万元 。 据判决书显示被告蒋某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曾多次在微博发布虚假消息诋毁 , 侮辱王宝强 , 并对王宝强进行人身攻击 。 据此 , 法院要求被告连续十日公开向王宝强赔礼道歉 , 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8万元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