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审是什么时候

1汽车年审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购买的汽车并不是说可以永久使用的,到了一定的年限就要进行报废了,国家有规定汽车要年审,但是汽车年审到底是什么时候呢?下面就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汽车年审是什么时候根据交通部、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一般的非营运小型汽车6年内,每两年检一次;6至15年的车一年检一次;15年以上的车一年一检两次 。年审的具体时间是行驶证上等级的上牌日期 。例如车主是1月份上牌,那么汽车具体的年审时间就是1月份 。年审的地点是汽车检测站 。车主可以按照入户地址到相应的检测站进行年审 。二、年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年检车辆时,车主需要带齐车辆《行驶证》、《保险证》和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其中初次检验(包括新车、过户转入)的车辆凭《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进行检验;定期检验的车辆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定期检验表》、《第三者责任保险证(单)》以及路桥费(年票)的缴费凭证进行检验 。三、年审时间过了怎么办车辆过期,交警查扣会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2014年新的124号令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注销 。所以只要超过三个周期即注销 。例如:你的车审验到2013年1月1月,那么,2013、2014、2015连续三年你没有审验,过了2015年1月1日,你的车就会被注销 。在超过三个周期前,在没被交警逮住前,没有发生事故前,抓紧补检就没问题,脱检属于非法驾驶,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还是要保证正常年检 。年检期限是按照月来计算的,就是说,如果你的行驶证上日期为11月份,只需要在12月1号之前把车验了即可,如果超了年检月份还没有去年审怎么办?再去会被罚款吗?在超出年审期限一年内,再去验车是不会被罚款的 。但是注意了,如果你的车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年审,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还有就是别被路上的警察叔叔抓到,抓到就是又罚分又罚钱,还要暂扣车辆 。现在一般家用车是6年免检的,但不代表不需要审核了,只是免除了上述的上线检测,还是需要带上行驶证,身份证,还有保险到车管所接受审核,领合格标志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汽车年审的话是有规定的,一般小型汽车的话6年内是每两年才检查一次的,这点希望大家明白 。以上这些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相关 。
2汽车年审时间过期怎么办,会有哪些后果
车辆需要定期年审,车辆进行年审对于保险理赔、车主个人的保障等都有直接的影响 。有些车主太忙而错过了车辆年审的时间,在这时候就会特别的在意,于是就希望能够尽快的处理年审上面的问题 。汽车年审时间过期怎么办,会有哪些后果?太平洋汽车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汽车年审时间过期怎么办,会有哪些后果一、上路被罚200元并记3分别以为偷懒不为爱车年检可以省很多事,其实麻烦事一大摞在后头呢!首先,爱车不按期检验,车况基本很难有保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尤其是长期使用的机动车辆,机械部件老化,给车辆行驶埋下巨大隐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审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审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审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审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出事故没保障交警表示,车主不按期办理车辆年审的原因很多,除部分车主交通安全观念淡薄之外,还有个别车主嫌麻烦,也不排除个别人为了逃避费税及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铤而走险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年审车辆上路除了要受到执勤民警的处罚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赔付,分文不赔 。同时,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辆丢失不赔付保险公司对未按期年审的车辆丢失,将拒绝赔付 。刘先生三年前购买了一辆日系车,最近在外地时车辆被盗,虽然他为车辆购买了车辆盗抢险,但当他向保险公司打电话报险后,保险公司却是拒绝赔付,理由就是未按期对车进行年审 。在保险公司的车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未年审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保险公司对这样的车辆也是免责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