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缺少“孝”教育( 二 )


“孝道”的提倡 , 实在产生于成人的自私——认为父母的生育子女是莫大的恩德 , 责望着子女将来的报偿 。中国的父母往往一切都为子女预先安排妥当 , 我们似乎很难说这不是无私的爱 , 但却又很难说其中没一点儿私心 。对子女“一切包办”式的爱 , 在潜意识里未必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或权力欲 ,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 父母对子女的“爱”便成了微妙的权力平衡的秘密通道 。鲁迅在《坟?我们怎样做父亲》里说:“长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 , 却不该是命令者 。不但不该责幼者供奉自己;而且还须用全副精神 , 专为他们自己 , 养成他们有耐劳作的体力 , 纯洁高尚的道德 , 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 , 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 , 不被淹末的力量 。”
印度诗人泰戈尔曰:爱是理解的别名 。对子女的爱就是意味着对子女的理解与尊重 , “爱”的教育也就是“人”的教育 。儿童虽小 , 也是独立的个人 , 有自己内外两面的生活 。周作人先生《我的杂学》一文里说:“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 , 不是将他当作小形的成人 , 期望他少年老成 , 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 , 说小孩懂什么 , 一笔抹杀 , 不去理他 。”这两种态度都是不可取的 。当我们责望我们的孩子们以“孝道”时 , 我们是否检查过自己培养孩子的方法或观念上有没有问题?我们是否给了他们应得的理解与尊重 , 给了他们“爱”的教育也就是“人”的教育?一个内心充满了人类之“爱”的“人” , 我们还用得着拿“孝道”来约束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