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开课自评范文 教师自评表中的个人自评

新《教师法》打破职称僵局 , 自然晋升提上议程 , 教师夙愿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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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我待过几所学校 , 在我印象中 , 职称评审并没有什么难度!同事们对职称评审的心态都非常的平和 。
初级职称无须评审 , 到点了 , 负责人事的老师通知有关老师填写一份表格上交就算完事了 。一级教师是需要评审的 , 当然需要准备一点材料;同时一级教师的评审也是有名额限制的 。但我所待过的几所学校 , 教师们评一级职称都是如履平地 , 只要符合条件申报即过 , 从没见过什么人为障碍 。
高级教师评审是有一定难度的 , 别说需要各种各样基本的评审条件 , 就说两个关口就把不少人刷下来了 。第一个是论文鉴定 , 必须发表并鉴定合格以上;第二个是面试答辩 。闯不过这两个关口的人不少 , 但老师们并没有怨声载道 , 只觉得自己“学艺不精” , 自甘认输 , 来年再战 。
02至于高级教师评审上的名额限制也是有的 , 但我们的教育局很为教师们考虑 , 每年都说没有了 , 每年总是给各校统筹几个名额 , 基本也够当年度想评高级职称教师的需求 。因此 , 看到网上有教师说 , 工作了20多年依然是初级职称 , 感到不可思议 。前一阶段河南焦作姚老师高级职称事件至今还没消停 , 我们学校的老师对此感到匪夷所思 。
在我20多年的教学生涯中 , 没见过周围同事因为职称而闹不愉快;就我个人而言 , 职称评审根本就没当回事 , 都是到点顺利上车 , 直至5年前评上正高 。所以对新《教师法》中关于教师职称的修改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事实上是我认识浅薄了 , 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了 , 不少地方在职称评审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 。
03新《教师法》规定 , 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 根据教师履职的年限和要求 , 依照规定晋升——简言之 , 初级、中级按照教龄 , 只要完成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师德没问题 , 熬到点即可晋升了 , 无需准备什么材料 , 也不会用“评审”两字来吓唬教师了 。
高级教师的评审与岗位设置相结合——意味着有名额限制;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 , 设定相应比例——意味着高级教师的评审是需要竞争的 。这和原来的评审规则、流程没啥变化 。一般教师能够走到高级教师的程度也算到顶了 , 因此各地爆发出的职称矛盾都集中在这里 。
04新《教师法》关于职称评审的修订 , 有了大的改观 , 也算开始了职称评审的破冰之旅;但是如果细想一下 , 这样的评审 , 对想评高级职称的教师而言 , 难度更大了 。中级职称基本属于无障碍晋升了 , 那么想评高级职称的人数肯定增大了 , 高级教师评审的竞争自然加剧 。
何况 , 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依然是有岗位限制的 , 也就是名额限制 。中级职称在无限额增加 , 到评高级职称时限流了 , 这样不就是能评高级教师的人数越聚越多吗?这样竞争加剧 , 矛盾不就更加突出了吗?学校为了适应评审名额 , 就得设置更为严格的条条框框 , 那么像河南焦作姚老师式的遭遇就会越来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