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时间是什么意思 法律文书生效时间规定( 二 )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
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
第三条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
第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
二、《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请求确认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八条 矿业权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转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转让款及利息,并由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十二条 当事人请求确认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矿业权租赁、承包合同约定矿业权人仅收取租金、承包费,放弃矿山管理,不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修复等法定义务,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
第十三条 矿业权人与他人合作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所签订的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同中有关矿业权转让的条款适用本解释关于矿业权转让合同的规定 。
第十四条 矿业权人为担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矿业权抵押给债权人的,抵押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除外 。
当事人仅以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备案为由请求确认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三、《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八条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四、《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九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五、《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七条 以协议转让形式出售企业,企业出售合同未经有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审批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应当确认该企业出售合同不生效 。
六、《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0修正)》
第一条 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