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是否属于法定条件( 六 )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 。
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
从上文中可以得知,效力待定合同并不是绝对的说是无效或者有效 。因为效力待定合同是需要权利人追认的,如果权利人追认了,则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追认或者拒绝追认,则效力待定合同就是无效的 。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 。次日新整合 。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 。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下面的文章为大家解答,请阅读了解 。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