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文章插图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将更好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 。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二类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三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四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根据湛江市近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湛江市从执行四类标准调整为执行三类标准 。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文章插图
此次调整,广东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精神,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确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 。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同时,还明确要求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文章插图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文章插图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文件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文章插图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疑问?来看看更详细的解读↓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此处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
此次调整,首次推动将不完全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 。
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