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现场督导指引出台!“一督即撤”将被现场督导 还有这些项目也将纳入督导( 三 )


具体来看,深交所对现场督导中发现和核实的问题,结合审核问询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一、经过现场督导,发行人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相关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且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在发行人和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后,深交所继续推进审核程序;
二、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存在履职不到位、执业不规范等情形的,深交所将采取监管工作函、谈话提醒等工作措施,要求其进行整改;
三、现场督导发现因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自律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四、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涉嫌证券违法行为的,深交所将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
深交所还明确撤回项目的监管要求 。深交所发出现场督导书面通知后、督导组进场前,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的,深交所终止现场督导,但不影响按照规定对其采取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
深交所督导组进场后,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的,深交所将继续完成现场督导 。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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