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拟上市公司蚂蚁集团提交注册( 二 )


蚂蚁集团与网商银行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蚂蚁集团为网商银行的余额宝品牌基金代销等业务提供技术服务;蚂蚁集团在网商银行存款取得利息收入,并向网商银行提供数据库软件技术服务等服务;互相提供支付服务,互相提供特定行政及支持性服务;网商银行向天弘基金提供基金代销服务并收取基金客户服务费 。
在上述报告期,蚂蚁集团在经常性关联交易中需向网商银行收取的款项金额分别为17.64亿元、45.31亿元、64.24亿元、45.05亿元,需支付给网商银行的款项金额分别为0.96亿元、2.89亿元、1.81亿元、0.97亿元 。
同时,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相当于当期蚂蚁集团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14.59%、16.54%、15.85%及15.14%,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相当于当期蚂蚁集团合并报表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合计数的4.78%、3.61%、6.32%及8.68% 。
蚂蚁集团在上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表示,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高度战略协同 。蚂蚁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数字支付服务提供商和领先的数字金融科技开放平台,阿里巴巴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业体并建立了涵盖范围广泛的数字经济体 。与阿里巴巴集团一起,蚂蚁集团致力于共同推动中国商业和服务业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的互惠合作有利于双方更好地服务自身用户及商家的多元化需求 。自2011年以来,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通过一系列框架及执行协议共同明确了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在多个业务领域的财务及商业关系 。这些相关协议所确立的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对于双方都具有合理性及互惠互利性 。
蚂蚁集团称,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包括《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支付宝商业协议》《交叉许可协议》《数据共享协议》《商标协议》《中小企业贷款合作框架协议》《共享服务协议》等,该等协议就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的重要业务合作关系进行了约定,相关安排已稳定运行近10年 。双方在达成该等商业安排时及后续就相关安排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审议程序,并得到了相关第三方股东的认可 。
同时,双方有不竞争承诺 。根据《股权和资产购买协议》,除若干双方同意的例外情形外或征得对方同意,阿里巴巴集团不得从事蚂蚁集团业务范围内的特定业务活动,蚂蚁集团不得从事阿里巴巴集团从事的业务或其合理延伸 。但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在向另一方提供投资机会后,对竞争业务作出低于特定门槛的被动投资 。
蚂蚁集团也在招股书中表示,其有与阿里巴巴集团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风险 。一方面,蚂蚁集团与阿里巴巴集团在合作上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同时双方还可能存在其他利益冲突 。而且,这些利益冲突可能未必能够按照符合蚂蚁集团利益的方式得到解决,并可能会对蚂蚁集团的业务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蚂蚁集团还提醒,其与阿里巴巴集团未来都可能进入现有业务范围之外新的业务领域,从而在这些新的业务领域产生竞争 。若未来蚂蚁集团业务扩张涉足的领域被视为阿里巴巴集团从事的业务或其合理延伸,则蚂蚁集团的业务扩张将受到影响 。阿里巴巴集团目前从事的业务范围广泛且不断扩张,蚂蚁集团业务拓展的空间可能因此受到限制 。同时,任何对阿里巴巴集团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能造成蚂蚁集团的客户、监管机构和其他第三方对其产生负面看法 。
审核意见聚焦募资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是投资者较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科创板上市委虽然同意了蚂蚁集团上市,但仍要求其再次审视募集资金用途 。